河北省文物局通过对
全省范围内革命文物
(资料图片)
进行排查、核定
经研究并征询相关部门意见
日前正式公布了
河北省第二批革命文物名录
我区经济开发区申后高氏民宅
入选不可移动革命文物
申后高氏民宅坐落在经济开发区申后村的东南部,为申后村人高鸣蛟于1927年建成。它的兴建从设计到施工都是来自山西五台山的工匠,所以建筑具有典型的山西建筑风格,现今保存完整,在河北省实属少见。高氏民宅由前、中、后三进院落和左右跨院组成建筑群体,南北长80米,东西宽32米,占地面积2560平方米。
据了解,1947年石门解放,华北机修搬来,根据需要对其进行了整修,改成了车间,到1954年搬走。以后,申后乡政府、文化站、敬老院等均在此工作居住过。由于其建筑规模宏大,装修风格独特,保存基本完整,1993年7月被省人民政府确定为河北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。
2013年,区文物保护所开始对整体建筑进行修缮,到2016年完成修缮工作。近年来,为了有效保护文物单位的安全,安装了监控设施和消防系统,由专人每日打卡巡查,通过“人防、技防、物防”形成完整的安全保护体系。
区文物保护所所长 白海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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