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昌一骑手送单途中撞了人,万元赔偿谁来担?

2023-08-18 12:57:50 来源:江南都市报


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
江南都市报讯 赵琼、全媒体记者李巧、实习生颜弋滟摄影报道:外卖骑手为民众购物提供了极大便利,当他们穿梭奔忙于大街小巷,随之而来的安全问题就不得忽视。如果在相关的交通事故中,骑手作为责任方致第三人发生损害,谁来承担赔偿责任?8月17日,记者从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获悉,南昌一外卖骑手因送餐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人受伤,伤者 诉至 法庭索赔。法院审结,伤者除应获保险公司理赔外,外卖骑手所在的外包公司也应向对方支付伤害损失1809.15元。

2022年8月,外卖员曹某在送餐过程中,与骑电动自行车的徐某相撞,致徐某受伤。经交警部门认定,外卖员曹某应负该起事故全责。据了解,事故造成徐某身体多处挫伤、皮肤感染、右耻骨骨折。

据了解,曹某系在某外卖平台注册的配送骑手,且与某外包公司签订了服务合同协议。配送服务期间,外包公司亦为曹某在保险公司投保了第三者责任保险。

2023年2月,伤者徐某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,将曹某诉至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,要求曹某赔偿损失。随后,曹某申请追加保险公司以及所在的外包公司为共同被告,共同承担赔偿责任。

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,应当承担侵权责任。法院审理认为,曹某按外包公司的要求将货物送到客户手里,并向外包公司领取报酬,说明曹某与外包公司之间存在劳务关系,其在工作过程中履行职务致他人人身损害的,应由外包公司承担侵权责任,经查,外包公司为曹某在保险公司投保了第三者责任保险。因此,徐某事故损失应先由保险公司进行保险理赔,不足部分由被外包公司承担赔偿责任。近日,法院依法判决保险公司赔付徐某损失10224.36元,外包公司赔付徐某损失1809.15元。

值班编辑:严佳成

值班审核:范俊杰

值班编委:邹文彪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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